职工代表监事王茹女士已于2011年10月25日由公司职代会第二十一届第六次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特此向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1年12月28日至2014年12月27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王茹女士简历
王茹女士,197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薪资考核主管,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总经办副主任兼公司团委书记,总经办主任兼公司团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国电南自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南京国电南自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国电南自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李世建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11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1-058】,《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1-059】,《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11-060】。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