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的优惠力度。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向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授牌,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产学研融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年初,科技部发布《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氛围。
一方面,国家对企业投入研究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不断摸索从科技到经济的发展路径,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另一方面,业内专家认为,企业投入研发急需有针对性、“接地气”的措施,成果转化仍须“补短板”。
“四科”推动技术突破和转化
科技部发布的《通知》中提到,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新增20万家。
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实现“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5万家。
其中,“四科”标准即每个科技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从优化资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创造应用场景、夯实创新创业基础条件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安排。
同时,单列一定预算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加快培养一批“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将“大幅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能力”。
“能达到‘四科’标准的企业基本都是各行业中创新能力强、科技人员和科技产品占比高、拥有核心技术、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主任严长春对《中国科学报》说,“《通知》提出新增5万家‘四科’标准企业,意味着新增25万件以上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这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严长春认为,一系列政策利好非常及时。
比如,《通知》中详细规划了优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为重要绩效考核指标。
支持国家、地方及行业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子基金。
此外,还进一步推动简化普惠性优惠政策兑现程序,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等。
还需要更多支持
2021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有2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有50多项。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表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很多小微企业还处在亏损与困难中,去年12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3%,中小微企业采购经理指数只有46.5%,大大低于荣枯线。
中小企业依然面临融资、转型、核心竞争力弱等困难。
“现在政策环境方面已经有了极大改善,但企业仍迫切需要更多资源支持。”山东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汪杰对《中国科学报》说,“在成果转化、引进领军人才等方面,有些问题仅靠企业是无法解决的。尤其像我们在济南做基因编辑研发,还需要一些解决具体问题的配套政策。”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武汉大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先锋认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比如大势智慧致力于实景三维数字化重建方面的软件开发,目前软件盗版、认证繁多等问题让人头疼。
另一位科技型企业负责人指出,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始人是高校或研究院所的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知识产权划分等敏感问题,国家应给科研人员“松绑”“放权”。
“当前我更关注版权和人才问题。”黄先锋对《中国科学报》说,“没有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科技发展就没有机会。如果不能让软件人才安心坐下来搞研发,只热衷于到互联网大厂挣‘快钱’,我们‘卡脖子’的问题还会越来越多。”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高精尖科技开发院院长汪斌认为,《通知》提出的“四科”标准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偏高。
“其中,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这条就很难达到。”汪斌解释说,“即便是高校或研究院所,真正进行科学研究的人员也不一定能达到60%,因为还有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人员,还有各类事务性工作要处理。”
汪斌认为,对企业来说,首先要生存下来,因此营销、市场、生产等环节必不可少,其中40%的“挣钱人”可能养活不了60%的“花钱人”。因此,要求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较难实现”。
让企业创造应用场景
“当前,最关键的是让研究院所、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加强科研成果与中小企业需求的对接,让中小企业创造应用场景。”汪斌补充说,“现在国家每年研发总投入达上万亿元,花了这么多钱,这么多成果不急于转化落地、不与企业对接就太可惜了。”
严长春认为,支持企业投入研发,后续还需更具体、更“接地气”的优惠政策。比如,《通知》提出鼓励各地方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这些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投入上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应进一步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建立更加包容的失败和容错机制。”严长春说,“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大创新平台的建设和投入力度,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提供便利条件。”
汪杰同样认为,一些行业的“底层技术”以前主要靠国家科研力量去突破,现在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已逐步参与进来,比如华大基因在基因测序领域的底层技术研发成果,让整个行业都从中受益。
不管是通过基金、项目还是其他形式,国家应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的研发支持。
“政府应做些产业配套或资源整合方面的工作,统筹跨行业、上下游企业,解决产业链前后端精准对接问题。”汪杰说,“此外,对一些新兴领域、新兴技术,应该从法律法规方面保护企业的研发积极性。比如,植物基因编辑、基因育种技术涉及工具开发、成果的产业化应用,现在不研究,将来可能就会受制于人。但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仍面临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应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解除研发人员的顾虑。”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市场主体中的优质组成部分,在提升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料显示,改革开放以来,65%的专利是中小企业发明的,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0%以上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转化开发。
“因此,我们应该把政策重点放在‘补短板’上,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力度,解决人才、数字转型、成果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浇花浇到花根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