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近年来,由于重化工行业密集布局东部沿海地区,再加上一些高污染项目建在居民区的上风向或河流上游,“经济”和“环境”两个轮子在往不同方向转,因此在重点控制区限制或禁止上述项目肯定有很大难度。
对此,一位参与《规划》制定的环保部专家向记者澄清道,《规划》并未在重点控制区完全禁止高污染项目,只是对石化行业提高了准入门槛,严格了排放标准,是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他还透露,未来将在石化行业的排放标准中增加挥发性有机物一项,并制定重点控制区内新建石化项目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争取大幅降低石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
赵华林介绍说,《规划》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简称“三区十群”),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
之所以选择“三区十群”,赵华林表示,这是我国东中西部经济较为发达、人口最为密集、污染最为严重的代表性区域,产生了71%的经济总量,消耗了全国52%的煤炭,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至3.6倍。巨大的污染物排放负荷导致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污染十分严重,有约82%的城市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以PM2.5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
《规划》又将“三区十群”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对重点控制区,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采取更有力的污染治理措施。重点控制区共47个城市,除重庆为主城区外,其他城市为整个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