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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科技创新: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2-08-24 作者:网络
    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国内外科技经济新形势,提出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温家宝总理从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了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为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在福建省转移转化、更多的研发机构在福建省落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切实增强福建省自主创新能力,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重点强调:加快引进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以及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职务成果转化。
   两个2000万元
   一、加快引进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对产业发展贡献大并与福建省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研发机构,在省政府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按该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主要承担公益性任务的研发机构所需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政府主导的各类创投基金优先支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项目。特别重大的研究开发机构的引进,可按"一事一议"给予特别支持。
   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在福建省转移转化的重大项目,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对产业化项目,在应用示范、创投资金、信贷融资、担保保险、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执行。
 创新平台建设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符合福建重点产业需求的福建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建立的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科技 (www.k8008.com )创新平台,由考核认定部门按其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或将其实施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的开发项目优先列入有关科技开发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推动产学研建设
   四、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职务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本单位的科研资源和自身科研技能为企业开展有偿服务。鼓励职务成果完成人开展职务成果转化活动,职务成果的完成人可以与单位签订协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完成人享有协议约定的权益;职务成果完成人与单位协议不成,可以提请省科技行政部门或设区市会同其主管部门协调或批准。经批准,项目完成人可以自行创办企业转化或者以技术入股在本省进行产业化转化,其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收益的比例可高于50%。对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另外,《意见》还强调,着力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鼓励专利生产运用与产业化;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职务成果转化;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完善企业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等措施。争取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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