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应急监测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并建立联动机制。《重庆市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对应急监测的人员构成和主要任务做出了规定;制定了《重庆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制度,有效保障了应急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规划,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纳入环境监测总体系建设之中。国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项目、重庆市应急体系建设中均纳入了应急监测的内容;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开展了应急监测相关软件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大幅提升。
三是加强应急监测仪器开发利用和应急监测技术储备,扩大了环境应急监测领域。
四是探索将应急(流动)监测与常规监测相结合,实现了应急监测设备的有效利用及平战结合,提高了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工作效率。
五是强化应急监测演练,保障应急监测预案有效落实,带动了区县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