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相关情况。
吉林省税务局副局长张立中从三个方面介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税费。
吉林省税务局副局长张立中。(吉林发布供图)
延缓期限方面,延续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3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涉及税费方面,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减免比例方面,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中规定的全部税费。
“为有效落实上述优惠政策,吉林省税务部门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流程,缓税办理无需审批,实现‘申报即享受’。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类型,自行办理。”张立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