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我省煤炭资源税按8%的税率执行。1月份,我省迎来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第一个申报期。此次税制改革取消了我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三项规费,连同原有从量计征税的资源税一并计算,此四项税费负担的实际税率远大于8%。
从2014年12月1日起,全国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各省将按2%至10%自定税率。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启动前,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地已提前把清费目光锁定“乱收费”。经过近半年的清理规范,我省减轻煤炭企业负担170亿元。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使资源税税收与资源价格的联动更加紧密,调节机制更加灵活,调节功能更加强大,组织收入能力明显提高。
据了解,当前,全省煤炭价格总体上仍徘徊在低谷,2014年1月至11月综合售价持续下跌,全省煤炭行业吨煤综合售价为344.85元,比2013年年底下跌了94.56元,降幅为21.52%,比2011年煤价高峰时656元的价格下降了47.4%。煤炭资源税改革后,国家还将继续对其他品目资源税进行改革,我省除了煤炭外,铁矿、铝矿等资源也居于全国的前列,煤炭资源税改革成功,可以为其他矿产品资源税改革积累经验,为今后更好地发挥资源税功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