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要求和上海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到2015年,上海全市将实现130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新建各类充电桩6000个左右。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马静介绍,在这13000辆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具体的年度推广目标,2013—2014年共推广约4000辆,2015年推广9000辆左右。按照车型分为新能源乘用车9500辆、客车1400辆、专用车2100辆左右。在公交、公务、环卫和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4700辆新能源汽车。在充电设施方面,2013—2014年共建设交直流充电桩约1800个、2015年4200个左右。
据了解,今年5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比2012年的政策支持力度更大:一是可享受政策的消费者既包括个人用户,也包括法人用户;二是专用营运额度优先发放;三是对新能源汽车给予通行便利,优先发放相关证照;四是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给予1000元的补助。
政府部门对新能源车推广的政策支持和示范应用,使上海新能源汽车的推进成效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销售1511辆,超过2013年581辆的全年销量。马静表示:“国务院发布了自9月1日起对三种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相信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将迎来又一波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