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引擎,国家近期密集发布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工信部部长苗圩称,此次扶持政策力度空前,含金量极高。
总的来说,新政规范了相关市场的竞争,促进消费,以此来为新能源市场打通“任督二脉”,或者能为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明壮大方向。
打破地方垄断 消除市场壁垒/
翻看新政条款,新政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的改善的确大有裨益。
一直以来,很多大城市都奉行着带有强烈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一方面,北京、上海等地均制定了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地方推广目录,不在目录内的产品和企业难以得到政府支持。另一方面,国家对充电标准没有统一,各地有着不同的充电桩制式。这些都限制了新能源产品的竞争,形成强烈的地方壁垒,不仅阻碍了车企的积极性,还限制了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进而影响了消费。
“政策最大的亮点是明确破除地方保护。”一位不具名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各地方政府“小目录”盛行的情况下,企业的推广很难进行。
这一情况随着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发布而改变。《意见》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统一标准和目录”,要求各地“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要求车企“本地设厂,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也不能阻碍或变相限制 “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这就一定程度上禁止了地方出台“本地化”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有助于打通全国市场,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 除此之外,《意见》打通竞争脉络的另一项措施是,提出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这被解读为,新能源汽车将制定明确的准入门槛,而外资跨国车企将被允许更大程度进入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这也就意味着,来自外资的成熟技术和产品将逐步进入中国,可以进一步丰富新能源产品种类,促进生产企业产业链条的形成。
降低税费门槛 公务车采购先行提振消费信心/
在《意见》出台之前,7月初,中央政策部门就表示,自9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将取消车辆购置税,而这一政策在8月6日正式落地,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部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据了解,购置税免征惠及面相当广阔,不局限于自主品牌,还包括特斯拉ModelS、宝马i3等。免征车型上也进一步放开,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也能享受这一待遇。
新政对政府公务车的采购也制定了指令性标准。7月13日,《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同时明确“采购新能源汽车扣除补贴后不能超过18万元”。这也意味着将政府采购的范围划定在了自主品牌。在不考虑价差的情况下,按往年1000亿元的公车采购规模,以30%新能源汽车定额计算,每年将有上百亿元的公车份额划入新能源汽车市场。
另外,《意见》还明确,将要“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针对补贴的范围,工信部日前表态,目前国内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不成熟,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不支持特斯拉等国外企业。
对于补贴政策,汽车分析评论师张志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财政补贴的作用不仅是为了市场的发展,更重要的作用是壮大中国的民族汽车工业。从这个角度看,不给予外国企业无可厚非。
总而言之,相关政策大体从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两个维度,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竞争、鼓励消费的政策,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种种现实难题,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走上快速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