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国将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通过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能力建设等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以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
据了解,在这一过程中,还将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脱硫脱硝等减排重点工程。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0万吨,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削减能力60万吨、6万吨;新增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700万千瓦、脱硝装机容量1.5亿千瓦,对77条水泥生产线安装烟气脱硝设施,形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削减能力24万吨、160万吨。同时,加强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管,切实发挥工程措施作用。
据悉,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所提出的11项举措之一。其他举措包括: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管理监督、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国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同时,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须降低 3.84%,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03个百分点,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3.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