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起实施。我们认为,在特种设备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8大类机械子行业中,电梯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受到此法律影响,发生深远变化。与目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仅仅强调政府监督职能不同,新法律明确了电梯各环节的企业主体责任。比如对于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将承担使用过程中的首要责任。法律并且明确了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方进行。
目前电梯维保年市场规模约150亿元。其中制造企业占据30%份额,70%份额被数千家第三方维保企业占据。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明确,物业公司倾向选择低价的第三方维保,造成了价格恶性竞争,电梯事故频发的恶性循环。2012年广东试点维保政策改革,最主要内容就是明确事故责任,从试点结果看,责任明确使得物业等管理方倾向于选择具有技术实力的电梯制造企业做维保,制造企业在维保市场份额从10%上升到了80%。
对上市公司影响主要有两点:电梯维保价格将上升和市场份额将向电梯制造企业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