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公告称,智光节能于1月8日与贵州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效益分享年限为7年,预计可分享的节能效益合计为9318万元。
据介绍,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指由节能服务商全额投资建设节能改造设备以便向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客户将节能改造后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与节能服务商分享,节能服务商通过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收回节能改造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的一种合同模式。
根据合同,将由智光节能全额投资在江天水泥厂内建立余热发电设施,利用毕节江天生产线低温余热进行发电,以解决能源浪费问题,达到节能减排增效的目的。双方按毕节江天分享20%,智光节能分享80%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预计年节能效益1664万元,其中智光节能预计可分享的节能效益合计9318万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智光节能开始余热发电设施的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预计于2014年3月开始投运。合同顺利履行关于子公司智光节能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的公告完毕之后,智光节能将把所投建的余热发电设施无偿转让给毕节江天。
公司表示,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在项目投运开始后的7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有一定的提升。资料显示,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总额为2656.54万元,201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39.28万元。
智光电气1月9日报收5.20元,下跌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