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昨日,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对外公布。
记者看到,《意见》提出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以及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根据该《意见》,今后全市新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均将达到或超过欧盟标准。
三年后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80%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建筑余土)消减率达60%以上。
在资源化方面,到201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30%,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达60%,新增建筑垃圾(不含建筑余土)综合利用率达85%。到2020年,实现综合利用可降解有机垃圾。
在无害化方面,到2015年底,全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同时,力争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800吨/日;新增市政污泥焚烧厂2座、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6座及粪渣处理厂2座。
《意见》扫描
探索城市垃圾限量排放指标体系
在推进垃圾源头减量上,《意见》提出,探索城市垃圾限量排放指标体系及处理费按量计征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减少或避免垃圾排放;抑制产品过度包装,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利用制度,公布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目录;鼓励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严格执行限塑令,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关、停、并、转不达标垃圾处理设施
《意见》要求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厂(5000吨/日)、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3000吨/日)、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厂、南山垃圾焚烧厂(二期)等重要项目建设。对已开工建设的城市垃圾处理项目,严格执行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确保新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或超过欧盟现行标准。《意见》同时提出,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小型垃圾处理设施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关、停、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