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们正在珠三角建设世界一流的大气环境监测与防治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近日落户广东,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广东在鹤山建成了全国首个大气监测超级站,可以监测200多项指标,包括比PM2.5小得多的PM1,甚至PM0.1。广东省正与北大、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共同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预报预警技术,积极探索包括臭氧和PM2.5在内的大气污染业务化预报机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可向市民预报PM2.5。
治水从以珠江为主扩至全省
记者: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下大力气解决水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对此,环保部门有何治水计划?
李清: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8年珠江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和顺德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但是,广东省的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全省仍有17.9%的省控监测断面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我们正组织编制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2~2020年)》,将水污染防治的范围从珠江流域为主扩展到全省主要流域。
《计划》将重点实施8项工程,包括划分生态控制红线,严格控制重要水源涵养区、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发展污染产业,严防污染转移。加快推进珠江广州河段、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系统整治,对水质超标河流实施严格的容量总量控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到2015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重金属污染因子收费排放非纵容污染
记者:今年4月,省环保厅在网上公开广东省排污收费工作情况时透露,广东省正在推进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此消息随即引起热议,这是否意味着今后只要按标准交钱,就可以排放重金属污染物?
李清:恰恰相反,改革重金属污染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是为了更好地倒逼企业加大重金属治理设施投入力度,确保全省顺利完成“十二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现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污水类重金属污染因子收费单价为0.70元/当量,废气类重金属污染因子收费单价为0.60元/当量,但同时也规定,对每个排污口按污染当量最多3种污染物进行收费。
因此,全省重金属污染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初步改革思路,是在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重金属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确定的。具体来说,一是制订重金属排污费专项收费制度,即将重金属污染因子单独列出进行收费。二是将重金属收费标准提高到大于企业治理重金属污染成本,更好地发挥排污费征收工作的价格杠杆作用。三是部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以上改革思路的实现需要经过大量数据测算,环保厅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出适合全省实际情况的重金属污染因子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