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经历着大规模产业转移。东部地区企业为寻求廉价资源,向中西部转移。对于中西部来说,可以促进其经济发展。这原本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但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变成污染转移。
由于环境容量越来越小,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的产业,大部分属于能源、原材料初级加工业。许多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由于在东部难以发展,开始向中西部转移,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对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西部地区虽然地广人稀,却是许多大江大河的源头,一旦被污染,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有关专家表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其环境污染是更难治理的。这也决定了西部地区无法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这样的情况下,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西部地区真的准备好了吗?
从当前情况来看,西部有些地区恐怕还没有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的准备。由于西部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发展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很难吸引到高科技无污染的企业,部分地区只好冒着风险接收从东部转移过来的重化工和重污染企业。
在引进产业时,西部许多地区都打着环保的旗号,但在实际行动中,却仅仅把承接产业转移当做商机,只要能获得经济利益,就可以引进,很少考虑这些产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山东信发铝电集团旗下的山西信发交口肥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吨氧化铝项目,在未经环评审批和项目核准的情况下就仓促上马,巨量抽取岩溶地下水,赤泥无序堆放,就是当前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存在问题的缩影。
在落实国家产业转移政策的过程中,西部有些地区也是选择性执行。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坚持节能环保,严格产业准入,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但具体实施却不理想。
但是,《意见》还指出,为有序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国家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这一点,各地落实得很好,纷纷出台支持性政策,吸引东部转移产业落户。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比拼优惠政策、盲目争抢产业转移项目的现象,甚至把降低环保门槛当做优惠条件之一,为生态恶化、环境破坏埋下隐患。
当前国家产业转移的政策也有待完善。国务院有关部委针对西部各省的实际情况,列出了适合西部各省自身特点的鼓励产业目录,制定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也正在酝酿之中。
但是,在限制转移方面,仅有原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联合原国家经贸委发出的《关于禁止向西部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对于一批已明令淘汰的15类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设备、工艺等作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10多年过去了,国家仍没有进一步出台专门针对西部地区实际的限制和禁止目录。
同时,西部地区配套设施也没有及时跟进。尤其是有些地区的污染防治设施本来就不完善,再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更会加重污染,加大生态环境的负担。
西部地区还需要充分做好准备,才能真正应对产业转移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