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订1月12日公布的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的初裁,再推迟一个月之后,而今再度延期。
根据彭博社的报道称,美国商务部曾表示将在2月13日公布该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但目前又称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分析。相关处罚决定预计将在2012年3月中旬左右公布。
“在我们的预料之中。”阿特斯阳光电力(CSIQ.NSDQ)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对记者表示,涉案金额如此之高、美国本土企业亦有不同声音,类似复杂案件通常会有2-3个月推迟。
美国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双反”案,由德国Solar World位处美国的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于10月19日提出,并于11月9日正式立案,总计涉值逾20亿美元。此前的12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6:0的投票结果,裁定从中国进口光伏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然而,美国国内对此案却有不同声音。与CASE形成对应的是,美国平价太阳能联盟(CASE)和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坚定站在中国企业一边,公开支持中企抗辩——CASE和SEIA代表美国最多和主流的光伏企业。
SunEdison创始人兼CASE主席JigarShah说,美国光伏业在销售、市场、设计、安装和维护方面的10万多个工作机会,都正是依赖光伏组件价格下降才有可能得到,“如果说由于这场诉讼致使组件价格攀升了,这些人将‘饭碗不保’”。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裁定美国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这可能也会导致美国商务部暂缓对华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同步被打掉。
“推迟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一定会是个利好消息。”光伏“双反”案中方辩护律师李磊提醒记者,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形成对轮胎案的有利裁决,虽然值得鼓舞,“但也要看美国商务部的执行情况”,美国商务部亦可以寻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甚至要求国会修改法令。
事实上,对于光伏“双反”推迟,国内目前存在不同声音。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是释放出美国商务部希望淡化处理“双反”事件的信号。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光伏设备和原材料总值,远远高于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组件总值,一旦双反发生贸易冲突,美方利益受损更大,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双输。
江苏中能硅业副总经理吕锦标均对此并不乐观,“种种迹象表明美方表现出了贸易纠纷中的一贯强势”。美国诉讼一打就是一两年,“这对三个月一变化的光伏产业来说,‘双反’为美光伏产业留有足够喘息时间”。“双反”大棒不会只落于大陆企业,甚至产量较大的地区如台湾都会受到牵连,即使到越南、缅甸等国设厂都没有多少意义,“因为美国会为保有和提高自身在新能源行业的竞争力不遗余力”。
吕锦标对记者感慨,中国光伏企业一诞生就是直接对接欧洲市场,一步到位国际化运作,但类似风电和光伏均是“被动应对多,主动出击少”,中国企业应该具备更多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