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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全面发力充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汽车新基建要“燃起来” | 中国汽车报

发布日期:2021-06-07 来源:新能源汽车新闻EV作者:网络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同时,从下半年开始,国内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各城市申报试点工作方案将在5月底前完成申请,鼓励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动换电模式商业化运营等七大方面。不难看出,新基建正在成为新能源汽车领域下半年工作的重点,未来基础设施的反哺有望让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非常及时且必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能源汽车创业子基金合伙人兼总裁方建华对记者表示,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进入市场驱动下的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本身就应该顺应这一趋势并适度超前;而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充电的便捷性挑战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瓶颈。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汽车电动化以及智慧充换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有效率利用充换电站,并与V2X和智能用电结合起来是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更是满足双碳目标的必然举措。

综合来看,《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社区安装、城乡充换电保障、车网互动、网络服务、质量监管和财税金融等方面来提升充换电基础建设能力。如《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乡镇充换电设施建设,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到2025年,我国东中部地区省份力争建成不少于10个“示范乡镇”和30个“示范村”。同时,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推动V2G协同创新与试点示范,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征求意见稿》着重继续营造了对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支持氛围,并且具体给出了‘管理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新建社区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等意见,这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的发展是很有现实意义的。”新能源汽车独立研究员曹广平对记者说。

打通“最后一公里”仍需商业模式创新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从目前社区充电桩的安装程度看,确实需要具有“临门一脚”的政策出台,帮助打通充电桩进社区的“最后一公里”。在方建华看来,此次新政的指导下,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建设和居民社区充电桩建设区分开来,使得私家车做到“慢充快补”;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大巴车以及重型卡车等运营车辆鼓励换电,将多种能源供给方式结合起来,商业模式的创新得以显现。“与以往政策补贴建桩不同,此次的政策更倾向于‘胡萝卜加大棒’,既有新建社区必须100%预留充电接口等硬性约束,又有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充换电站等金融税收方面的扶持,同时奖励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这种政策的组合拳对于新基建的建设将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对于财政补贴政策,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一定质疑。曹广平认为,新政策在部分客观上仍无法使充电设施摆脱政策依赖性,如“强化对高速公路、乡镇、居住社区等保障型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以及“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新基建专项债券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范围”。“这种补贴、债券、基金的支持,表面上对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是好事,实际上会使企业继续跟着补贴等支持方向走,而限制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和技术发展水平。”

“之前类似的充换电规划比较多,但还是没有解决目前充电难的问题;相反,充电桩设施和充电桩制造企业倒闭了90%,证明这个行业的商业模式不足以支撑这个行业的发展,还是需要创新。”鸥瑞智诺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卢祥军对记者坦言。

在方建华看来,未来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仍然存在三大挑战。一是存量社区建桩面临的阻力还是很大,政府应该做一些强制性的要求;二是在公共领域里,建充电站和换电站的土地资源协调等问题,需要纳入政府规划;三是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要从过去的鼓励多建站向多用电转移,规避“僵尸电站”现象进一步恶化。

车企建桩建站 赔本赚吆喝行不通

对于车企建桩,行业一直有“赔本赚吆喝”的看法。某新能源汽车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坦言,在一个被电力垄断的行业里去赚电的差价,无异于“与虎谋皮”。好的地段和交通要道(如京沪高速)这种基本都被电力公司占领,剩下的区域才能给车企等企业实施,“车企建桩、做换电站主要是为了打造差异化竞争,前期赔钱走销量。”这位负责人说。

“实际上充电桩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不是完全严格对应的“蛋鸡关系”,充电桩产业发展这么多年,包括一些大的企业实际上很多都存在盈利的困难,就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过于简单地认为充电桩只能给电动汽车充电,而不能给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低速车、电动清扫车、电动洒水车、电动举升车、电动搅拌车等各种电动工程车以及电动割草机、电动施工机械供电。”曹广平表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提法,应改为充供电基础设施,有些电动设备其实不需要充电,他们需要的是供电,并且愿意为此付费,这样的技术路线实际上更有利于充供电设施的盈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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