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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答网民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问题的留言

发布日期:2017-07-10 作者:网络
        国务院英文网网民(h*e@schaeffler.com)说:尊敬的总理,我在一家德国汽车供应商工作,最近正在研究新能源汽车在中国的补贴要求,特咨询几个问题。邮件里附有财政部关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我用谷歌翻译了一下,大致理解了一点内容。我把不懂的地方用黄线标出来了,具体内容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量要求:

(一)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货车、客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请问常规燃料消耗量的60%如何测量?常规燃料消耗量又如何界定?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解答。

此外,是否有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要求的解释性文件,网上能查到的相关信息都不统一。如果有的话,实在是太好了。非常感谢。(译文)

注:上文的译文二字,含括号,用楷体。

财政部回复:在《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常规燃料消耗量是指燃用汽油、柴油等车辆的燃料消耗量。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小于对应的常规汽车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货车、客车)燃料消耗量小于对应的常规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60%。所谓对应,是指插电式混合动力与常规车型具有相同整备质量或最大设计总质量。常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2014),常规轻型商用车和重型商用车国家标准分别为《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和《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14)。同时,2016年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消耗量作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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