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海岩认为,保障性收购电量确定的首要原则就是要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收益。
“一个发电项目的收益,是由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所决定的,按价保量收购,才能确保投资收益。实际上,我国可再生能源分类电价就是根据各地区资源水平、投资成本、按照内部资本金收益率8%确定的。”秦海岩分析,保障性收购电量也应该按此方法予以确定。
“如果一个项目有能力达到2300小时的年利用小时数,那么超出2180保障范围的剩余120小时电量,就能够以较低的价格竞争取得售电合同,必要时可以用零电价甚至负电价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市场交易电量部分的优先上网。”秦海岩说。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市场交易电量这部分是否能够实现优先上网,还有赖于电力市场交易的具体进展,目前电力市场交易刚刚起步,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