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凌科技股份公司已与奇梦达股份公司破产管理人达成庭外和解,通过支付约1.35亿欧元和解金,解决所有争议——但尚待判决的关于在经济上重新设立空壳公司和资产减损责任(“差价责任”)的诉讼除外。此外,英飞凌将以1.25亿欧元收购奇梦达股份公司的所有专利。
现在达成的和解结束了英飞凌与奇梦达破产管理人之间的下列诉讼及其他争议点:(1)英飞凌及其被许可方对奇梦达专利持续存在的使用权争议;(2)破产管理人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请的解约索赔;和(3)破产管理人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但前提条件是,这些索赔与在经济上重新设立空壳公司和资产减损责任诉讼无关。此次部分和解遵照英飞凌规定进行。现有流动资金将用于支付和解金。
和解和专利收购的完成还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预计将于下个季度完成。
双方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请的关于在经济上重新设立空壳公司和资产减损责任的争议,尚未得到和解。正如前几篇新闻稿(分别于2010年10月2日、2012年2月14日和2012年6月16日发布)中所述,英飞凌认为,该诉讼中声称的索赔属无理要求,英飞凌坚信将赢得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