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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发电入网新规出台 新能源均享补贴

发布日期:2013-08-15 作者:网络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公布的 《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于分布式发电,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提供高效的并网服务。《办法》对入网时如何计价等相关问题做出阐述,并且表示将会给予一定补贴;《办法》还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

  多位专家都表示看好今后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并称这对光伏、风能等发电企业都是利好。之前,对于分布式发电而言,最大的难题就是入网难。此次发布的《办法》规定,分布式发电有关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的执行及多余上网电量的收购、调剂等事项,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或委托下级部门协调。

    如今,发改委在《办法》中表明要将分布式发电并入电网,还作出详细规定促进入网的实现:对于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电网企业应按专门设置的简化流程办理并网申请,并提供咨询、调试和并网验收等服务;对于小水电站和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办法》还对分布式发电入网的计价问题作出说明,分布式发电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采用双向计量电量结算或净电量结算的方式,并可考虑峰谷电价因素。结算周期在合同中商定,原则上按月结算。电网企业应保证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林伯强分析称,在分布式入网时,要考虑入网计价的问题,同时,电网在用户没有电的时候给用户输送电,这就牵扯到双向计价。《办法》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发电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建设资金补贴方式仅限于电力普遍服务范围。享受建设资金补贴的,不再给予单位发电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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