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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业兼并欲进行捆绑销售 能否真的调动积极性?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75505 作者:网络
  近两年,由于欧美的“双反”,以出口为主的中国光伏产业前景暗淡无光,光伏行业兼并重组一直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7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欲将光伏企业兼并与电站项目开发审批进行捆绑销售,这种非自愿的兼并,是否真能给光伏产业带来美好的前景?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快扶优汰劣、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并提出“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推动”、“鼓励多晶硅制造企业与先进化工企业合作或重组”等具体措施。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政策之一,工信部已初步完成推进光伏行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方案。据透露,新的政策方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光伏业兼并重组,除以企业自愿为基本原则之外,地方政府可能会在未来电站项目开发审批时,适当将其与兼并整合当地光伏企业情况相挂钩,从而“倒逼”出企业参与兼并重组的积极性。
  在光伏行业景气度每况愈下的近两年,已有多家A股公司在无意中试水并购“模式”。据粗略统计,自2011年下半年至今,包括爱康科技和京运通在内的多家公司从下游制造业延伸至上游电站开发的过程,都是以先收购西部某些地方光伏企业股权为依托,而后才与企业所在地政府签署电站开发协议。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些企业在被收购前已处于亏损的境地。
  对于此种政策路径,一位券商分析师评价道,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这种“加包袱”式的交易并非正常的企业并购行为,其实质是地方政府发放电站开发项目“路条”以收购当地企业作为条件。
  该分析师进一步指出,目前,国内光伏电站开发如火如荼,各路企业和资本纷纷削尖脑袋挤进这一前景广被看好的产业“蓝海”。如果地方政府将项目审批与兼并重组当企业相挂钩,无疑将为各地濒死的众多光伏企业带来无限生机。“至少,意图到某地开发电站的光伏上游制造商,可以把电站建设需要的一些硅片或电池板订单分给当地企业来做,尽管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兼并重组。”该分析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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