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建设重启
一年半的停顿后,中国的核电建设项目重启。
2011年3月,受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的影响,我国宣布暂停核电项目审批,并于随后启动了对全国41台运行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的综合安全检查。
2012年10月24日,我国核电“解冻”。当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 《核电安全规划 (2011~2020年)》和 《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未来5~10年中国核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了稳步有序推进、科学布局项目、提高准入门槛的部署。
其中包括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等要求。
点评:
尽管在沉寂了将近一年半时间后,我国的核电新项目审批开始放闸,但从现在到2015年,我国只会建造 “少数”新的核电站,并将全面实施全新的安全标准。这意味着,以后我国核电的发展规模和速度都会放缓。
日本福岛的核事故,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了全球核电产业的一连串反应。尽管现有核电技术成熟安全,发展核电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是不争的事实,但西方国家从来都不缺少质疑反对的声音,而世界各国对待核电的态度也都泾渭分明。
发展核电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选择。然而核电无小事。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
铅蓄电池行业实施准入条件
2012年7月1日,我国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正式实施。为规范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该 《条件》从企业布局、生产能力、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条件》提出了新建、改扩建、现有和单纯极板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规模。如现有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千伏安时,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年产能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生产企业年极板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千伏安时等。但 《条件》也强调,新型铅蓄电池项目不受生产能力的限制。
此外, 《条件》还逐步引导行业实现极板和电池联合生产等先进的生产工艺。
点评:
铅蓄电池产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最主要出口国之一,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1/4。但与此同时,该行业也面临小组装企业多、自动化程度低,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较严重等问题,而多地频发的血铅超标事件也一再给我们敲响警钟。
可以说, 《条件》是保障我国铅蓄电池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第一部准入条件。
若该 《条件》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地得以贯彻执行,那它无疑将提高铅蓄电池行业的门槛,加大产业集中度,实现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对此,我们满怀期待。
分布式发电满载希望
对于分布式能源来说,2012年,无疑是个好年头。
12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要 “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10月26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 《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电网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为满足条件的光伏项目免费提供接入服务。此前,国家能源局公布 《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明确提出:每个省 (区、市)支持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0兆瓦”,规定 “国家对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继2011年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后,一批利好政策的出台,使得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满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