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电监会一家来挑起改革的任务确实很困难,它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单位去做这么大的动作,去进行主辅分开,或者是其他的改革,没有政府强有力的部门支持,它确实很为难。有几个部门绕不过去,一个是发改委,一个是国资委,电监会既没有干部任命权也没有资产划拨权,你叫人家怎么改?
主辅分开,电网公司是愿意的,但是分开以后交给谁?就是一个麻烦了。我最初的想法是施工企业也可以下放到各个地方自己找饭吃,相当于现在建筑公司一样,这是一种市场化改革的想法,但是这个方案的阻力是最大的。现在提出的是一个简单的操作办法,干脆把所有的辅业、施工企业再成立一个公司。
但我认为这种再成立一个公司的方法并不好。这个剥离方法简便易行,也满足了施工企业不愿下放到地方,或者完全独立、走市场化道路的意愿,主辅终于分离了,但这个主辅分离模式并不是理想的。发电公司本来可以利用他们充分竞争,搞个电厂招标,全国都来竞争,现在所有施工企业变成了一个总公司,竞争减弱了。但这个模式满足了舆论的需要,即如果是要走市场化,就应该让它自己独立,让它自己找饭吃。
能源法出台难在哪里?
国家电网[微博]公司后来收购许继集团、平高集团,我是不同意的,我没有签字,我也做过工作,我说你何必要这样做呢?这是和原来的电力改革思路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相违背的。如果把平高集团和许继集团收购了,将来别的企业觉得你不公平了,这是你的亲儿子,别的是干儿子,即使你做得再公平,人家也会说你有亲有疏。但是他们一看我不批,就通过其他部委的途径批了。
最近还有一个有争论的特高压输电问题。最早在中央文件里提出特高压这个词的,并不是国家能源局,也不是发改委,不是国家电网公司,而是科技部牵头制定,国家发布的科技中长期规划。此外,还有两个国务院发布的文件中提到了特高压。我认为,现在再去论证该不该搞特高压已经有点本末倒置了。如果对这些文件还有不同意见,那就是质疑国务院文件本身还有没有公信力的问题了。其实纠缠于这个问题,一点道理都没有。随着电网的出现,电压等级逐步提高,我不是说可以无限下去,你今天1000千伏,明天可以提到2000千伏,不是这个意思,是说技术上发生一些变化是完全可能的。
我觉得电力体制改革还是应该保持一种渐进的过程。比如像输配分离,既要和整个社会的进步、社会能够承受的能力相匹配,还要和其他的改革相匹配,比如说价格体系改革,价格体系不到位,输配怎么分开?而价格是归价格部门管,又不是国家能源局管。也有人问我,如果划给国家能源局行不行?我认为在目前的外部条件下也不行。每个部门都是为自己部门说话的,如果国家能源局来管这个价格,很可能偏向于能源企业,就认为应该涨价,替能源企业说话。
社会上还有人建议应制定能源法,使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有法可依。国家能源办2007年发了一个征求意见稿,但至今一直推不下去。因为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说修改电力法和煤炭法,这两个法都是在20多年前制定的,但是老电力法也有很多提法是正确的,可以继续保留下来。这一点非常重要。现在究竟难在哪里?各部门就是想把自己部门的一些权力、一些诉求放在法律里,想把三定方案当中没有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们不能用法律解决三定方案没有解决的问题,电监会跟能源局的关系没有扯清楚,靠电力法能扯清楚?这就为修改或制定法律增加了难度。
竞价上网试点为何终止
有专家认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后,并未建立竞价上网的市场机制,市场化改革仍停在路上,目前电力体制非计划、非市场,最为糟糕。
实现竞价上网也是电力体制改革希望最终能做到的目标。其实1999—2001年,受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用电需求下降,一度有过供大于求的情况。后来成为严重缺电省的浙江,当时也一度电力供应宽松,所以率先尝试了竞价上网。他们引进了国外的竞价上网的报价软件,结合浙江省的情况进行了修改,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择优调度上网。我曾陪同领导同志去浙江省电力局参观过,我也向电力系统的其他单位介绍浙江的做法,试图推广。但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快过去了,2002年起全国大部分地方又变得缺电了,浙江省尤为严重,竞价上网已难继续下去,自动消亡了。
电力体制改革之后,有的同志仍想推动此事,于是新成立的电监会把电力供应相对宽松的东北电网作为试点,推行竞价上网,由时任电监会副主席宋密同志主抓。但实施不久,包括电网公司和几大电力公司的同志纷纷反映问题,认为竞价上网时机还不成熟,条件还不具备,企业亏损,要求停止试点,我还接待过几家电力企业的领导来反映问题。不久这项试点也告终止。
总结我们尝试竞价上网的实践,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电力供应相对宽松是先决条件,此外,还需要定价制度等的配套改革。前几年电力供应一直偏紧,通胀的威胁领导十分重视,煤电矛盾突出,尽快解决电力供应紧张成了主要矛盾,竞价上网一直难以实施。
现在社会上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有相当部分集中在价格改革上,大家把电价改革看作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政府管理架构的三定方案中,电价归国家发改委价格部门管,不归能源局,而电改办公室又移到了电监会,在发改委内部还有一个体改司,后来涉及电力体制改革的事务交由体改司牵头负责。但社会上和媒体一直以为能源局应统一对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定价制度改革负责,实际上能源局是无能为力的,在现有体制下在上述两个问题中最多是个配角。
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在总的改革开放大局下,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开创了很好的局面。任何一个改革都不是理想化的,它都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完善的,所以你不能拿后来的东西简单来衡量改革渐进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对还是不对。电力体制改革能走到今天,这个局面是非常不容易的,接着往下走下去,不能空凭设想,应该立足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