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
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到今天已有四个年头了,在认真总结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大中城市要全面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国90%的大、中城市都建成覆盖城市出入口、主要道路和路口、公共复杂场所、易发案部位、重点要害单位、社区的城市报警与监控平台。我们拟从六个方面继续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第一,坚持做好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公安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需求调研,制定、完善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治安发展状况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规划。
第二,抓好程序管理。紧紧抓住建设过程中的方案论证、施工监管、完工检测和竣工验收四个环节,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深化应用创新。深入开展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战术、战法的应用,搞好信息研判,探索跨区域报警与监控系统信息的实战应用。
第四,加大整合力度。既要整合公安内部资源,又要善于运用外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益。
第五,加强指导工作。近期,我们将下发建设模式、前端设置、系统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供各地参照执行。
第六,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强对设计、建设、管理、使用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以保证设计按标准、建设达要求、管理上水平、使用有保障的要求。从而推动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