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与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促进产学研合作整体协调作用
1.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为产学研合作整体协调提供组织保障
为加强统筹协调,搞好顶层设计,实现各部门大协同,形成产学研合力,2006年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六部委联合成立“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小组”, 突出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为长期有效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支撑和人才培养机制,有效促进产学研合作整体协调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各省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也十分重视对产学研合作的协调领导和积极推动,大部分省市成立了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省市联动和部门协调机制。其中山东、福建、广东等省均成立了由省长或副省长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产学研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目前,山东省产学研办公室已与全国2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信息网络,与省内各行业部门、信息情报部门和1000多家企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成为科技成果重要的集散中心。广东、江苏、四川等省的地市,也成立了产学研联合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区产学研合作开发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计划等工作。
2.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成为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力量
社会团体是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形成的组织,来自基层,能够反映基层实际情况,反映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呼声,更容易在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协调。2007年成立的全国性组织--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为政府和产学研各方架起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为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全面发展,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链奠定了良好基础。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作为我国唯一产学研合作的社会团体加入国际产学研组织,还有利于与国际产学研组织接轨,学习国外产学研合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产学研合作向国际化发展。
四.各类政策相继出台,推动产学研合作突破性进展
为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三方力量有效匹配,促进产学研合作持续发展,各地相继出台政策。
1.科技计划政策
一是设立产学研专项基金计划。如广东省从2006年起由省财政每年拨不少于1亿元的专款,设立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产学研合作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学术交流活动等。上海青浦区建立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常年保持1000万元资金额度,重点资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本区主导产业关键技术,与本区企业合作研发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