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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国际轨道交通及其制造装备展览会

发布日期:2012-02-07 作者:网络


第十四届国际轨道交通及其制造装备展览会
第五届国际轨道车辆维修设备与零配件展览会
14th METRO 2012 5th SMES 2012
2012年6月4-6日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海岸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特邀支持: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承办单位:广东英泰展览有限公司
特别鸣谢以下机构历年的支持: (按英文字母排序)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                      南宁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联络方式:
广东英泰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20号明月阁23K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张嘉妍、卓华娜
电话:020- 87358971、87358592、22264301
传真:020-87358977
网站:www.expo-cn.com  
邮箱:metroexpo@vip.163.com
主办单位致辞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轨道交通产业已经开始进入一个最好的黄金发展期。目前有36个城市制定了轨道交通规划,其中29个城市获得国务院的审批,22个城市的城轨在建或建成运营中。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规划方案,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将建设16条城际轨道交通线路,合计里程1478公里,远景展望部分路线加密线、外围延长线及内部联络线,形成“三环八射”网络构架。
  由铁道部、广东省、中国南车集团三方合作,工程总投资约30亿元的广东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的兴建,标志着中国正着力打造世界级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十二五”期间,围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技术的发展,正形成万亿元级的庞大市场。装备制造技术作为轨道交通发展基础保障,为轨道交通发展起关键性作用。
这就是我们举办“国际轨道交通及其制造装备展览会”的依据和动力。

轨道交通展的历史
  1989年,我们创办了国际地铁展,先后在广州、北京、上海、大连、南京等城市举办了十三届,自本届开始称为“国际轨道交通及其制造装备展览会”,并已成为南中国知名的轨道交通展览会。
  展览会伴随着地铁及城际轨道产业的发展而在质量方面不断提升,以往十三届走过的历程,包括曾经参与过的国家展团分别来自法国、德国、日本及韩国,展出的项目侧重于车厢技术与信号系统,随着地铁运行里程数达到一定规模,展览会自2005年起特别推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备技术、检测设备、维修设备、零配件及关键技术的展示,受到客户的热烈欢迎。

展会内容
  本着为业界打造一个技术交流与商贸洽谈平台的宗旨,针对城市轨道建设和运营的需要,确定本届展会的内容为:


专业观众和买家
  境内外城市轨道交通产业链、服务链上的所有机构,是我们展会的邀请对象。
 南方各省市发改委、经贸委、铁道、交通、城建、科技系统等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
 各地铁、轻轨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公司、桥梁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咨询工程公司、银行、投融资机构、相关院校、行业商会、协会等;
 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机构人员以及境外行业机构代表;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科研院所、设计院、咨询单位、机车车辆、机电、机械、设备材料厂商等。

参展办法
1.按要求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加盖单位印章后,将“参展申请表/合同”传真、正本邮寄给广东英泰展览有限公司;
2.申请表得到承办单位确认后,申请单位于七日内,将全额参展费汇至承办单位;汇款后将汇单传真给承办单位以便查核;
3.承办单位收到申请单位的参展费给予确认摊位,摊位的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交款、先安排;
4.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有关费用,如因参展商的原因中途提出不参展,所交定金不予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展商的展位;
5.主、承办单位在展览会开幕前一个月,向参展商提供《参展商手册》。内容包括:参展注意事项,展品运输,展台搭建,各种服务的联系等。
6.参加展会的机构,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展会组织机构一旦发现展品涉嫌侵权、不符合《展品范围》的,将按照展会的有关规定处置。
收费标准
国内企业:标准摊位:9000元/ 9m2/个;
室内空地: 930元/ m2(36m2 起租);
广告费用:
A类、封底、封面整版(彩色) 人民币25,000元;
B类、封二、封三整版(彩色) 人民币15,000元;
C类、内页整版(彩色) 人民币 8,000元;
D类、内页整版(黑白) 人民币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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