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一个重要的内容是着力破解瓶颈制约,为工业稳增长创造良好条件。千方百计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继续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落实各级财政对上市、发行债券融资成功企业的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广泛开展小规模、多层次、专业性银企对接。
大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产销衔接开拓市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关心帮扶。加强对停产、减产企业的监测分析,对亏损大户及增亏幅度大的企业实行重点帮扶。
鼓励生产用电
7月1日—12月31日;月用电量30万千瓦时,给予超基数部分电价补助
原材料行业每千瓦时补助0.05元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每千瓦时补助0.10元
高新技术企业每千瓦时补助0.15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80万元
鼓励扩大固定资产投资
对年度累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非电类制造业项目,允许类项目按实物量投资不超过1%。的标准进行补助
鼓励类和高新技术项目按不超过2%。的标准进行补助
对2013年建成投产的重点项目,投产当月按生产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不超过1%。的标准进行补助
鼓励类和高新技术项目按不超过2%。的标准进行补助
单个企业投资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奖励带头骨干
确定10户骨干企业,年终视经济规模和指标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企业领导班子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制造业中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销售收入上百亿和销售产值排名全省前5位的,落实省级奖励政策
经济总量上规模达到培育目标的开发区、园区,统筹市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
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开发区、园区,视经济规模和指标完成情况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