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企业与大学合作研究的基本模式
一般来说,英国的大型骨干企业(以电信运营商为例)与大学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合作研究主要是通过以下七种途径来实现的:
研究实习生(Research Student Interns):这里所指的是来企业研发部门的实习生。候选者一般是在学习开始后的一年或临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项目一般持续3 - 6个月左右。由企业的研究院提出具有前沿性和挑战性的技术课题、目标和任务,面向全欧盟国家招聘,并由企业的研究院配备资深研究人员进行具体指导。通常,挑选候选者的原则是,其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知识背景、相关技能和所受的训练应该和这一技术课题相一致,所以候选者应没有任何困难而可以立即投入到相应的研究工作中去。此外,企业的指导研究人员还要和该学生的学位论文导师进行沟通:一是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因为,有些学生还同时拿着学校的奖学金;二是为今后可能的相互合作打好基础。学生在企业工作期间将享受一定的报酬和国家法律规定的“短期固定合同人员”(Fixed-time Temporary Contractor)的福利待遇,包括国家保险、带薪假、工作保险、养老金,等等。所获得的报酬在交付房租和必要的日常生活费后还有很多结余。这对一位在读的研究生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一是获得了足够的收入减轻经济负担;二是获得了企业实际工作经验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思维和能力,为毕业后找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基本不耽误学位论文的进程,相反加深了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理解。因此,不但英国学生争相前来,许多欧洲名校的学生也积极响应。这不但给企业的研究院今后招聘高质量人员源源不断地带来可选择的多样化的候选人储备,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相当一部分员工来自一个或几个大学的不正常的近亲现象。
短期研究员(Short-term Research Fellow - STRF):这是针对英国研究型大学中的一些正处于上升时期的思维敏捷、思想活跃的年轻的副教授、教授们的一项举措,旨在利用他们在前沿研究上的敏锐的洞察力和学术成就为企业所用,并同时扩大他们在学术氛围以外对工业界的了解和视野。获选者将被邀请在公司研究院工作多达六周的时间,分一次或几次完成,从事一项专门的前瞻性和可行性的问题研究。所涉及的课题通常由候选人在和企业初步接触后首先提出,再经过和企业指定的导师共同讨论,结合企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客户需求进行修正后确定;在公司研究院工作期间,候选人和企业导师进行密切合作和日常交流,并按要求要作2-3次学术报告,分别介绍项目的背景、计划、进展和初步结果;在项目完成和报告提交后,候选人本人将得到一笔酬金(Honorarium);同时公司还负担这段时间的食、住、行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有两重:一是使企业能够明确和掌握特定工程和技术领域上最前沿的研究和发展动向;二是逐步建立和加深企业导师和候选人之间的相互了解,探索和候选人所在大学的适当合作机制,为以后在双向合作或多方合作框架下共同申请国家资助的项目打好基础。另外,对这些长期在学术环境下工作的教授们来说,这样的合作形式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和实际需求相结合的机会,以此更加深入地了解当代大型企业在激烈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下所面临的种种机遇和挑战。
企业全付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Fully-funded PhD Studentship):由公司直接提供给大学中选定的教授(可以是通过上述STRF方式在增进相互了解后所确定的后续工作)一笔适当的资金来招募培养1个或多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费用涵盖学生在三年攻读学位期间的学费、生活补贴、其它社会保险以及指导教师的少量开支,等等。学生的招聘,研究方向和具体课题将由企业导师和学位导师共同研究和反复讨论后来确定,它既要兼顾一个名牌大学博士学位所必须具备的理论上的突破和算法及技术上的创新水平,又要考虑企业所关注的在未来发展中所面临的对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企业导师将自始至终参与对学生的指导。另外,每个学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还必须至少来公司三个月时间和企业研究人员并肩工作,利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帮助企业解决特定问题;在攻读学位过程中学生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由企业拥有;学生在公开会议或杂志上发表论文之前需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梳理,以确保有价值的概念、系统方案、技术、算法和结果等等,能够先期得到应有的保护。
企业付部分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Partially-funded PhD Studentship):这是英国政府为积极鼓励英国企业和大学的合作及有效知识转移而设立的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一个方案。对一个博士生三年学位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只要求企业最少提供其中的三分之一(2009年时,大约每年2.4-2.9万英镑之间),其余部分由政府的一个专门资助大学的研究基金会,例如: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会 (EPSRC - Engineering and Physic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来补足。每个大型骨干企业的研发部门每年都会由政府分配一定数目的名额(比如:2008年英国电信研究院就有12个名额)。其操作方式包括:课题选择、企业的指导作用、企业和大学双方利益的均衡等方面,和上述企业全额资付的博士生奖学金的情形和安排基本相同。当然,由于企业仅负担所需奖学金的一部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企业将需要和大学进行谈判或共同享有或作免费使用的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