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海南省公安厅办公自动化设备
2、用途:办公
3、品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2012年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投标时必须出具序号9、11、15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在海口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必须提供工商证明),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6)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