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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合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

发布日期:2012-04-19 作者:网络

  近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监会相关负责人表达了支持可再生能源电量上网的观点。可再生能源电量上网情况有望在“十二五”时期获得明显好转。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要建立和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促进其发展,希望2015年后多数可再生能源具备经济竞争力。

“配额制简单来说就是按各地电力的总消费量来规定可再生能源比例,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考核。”梁志鹏说。

就在同一场合,国家电监会输电监管部副主任陈涛表示,电监会将采取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收购。据她介绍,目前电监会正在与能源局联合开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小水电消纳调研工作”,并正在制定适合新能源发电特点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电网的并网收购结算行为。

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国家电监会先后发布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报告》和《风电、光伏发电情况监管报告》。但陈涛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面临着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发电调度运行以及发电费用结算等方面的问题。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受电力市场机制、运行机制和价格机制不适应等因素影响,大规模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遇到了电网送出、运行的制约,有些地方风电限电甚至达到20%以上,造成了新能源发电的巨大损失。

此外,我国部分地区发电项目的规划建设与接网工程规划建设不协调,发电工程与配套电网工程核准及建设周期不匹配,也给可再生能源及时并网和消纳带来困难。例如陕西榆林等地为风电、光伏电站开发的重点地区,但当地电网容量有限,难以适应百万千瓦级别的可再生能源接入。

在发电电费(补贴)结算方面,部分风电富集省份电力企业不能及时得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给企业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压力。据电监会调查,福能集团旗下三家电厂截至去年9月末应收电费达到7000万元。

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可再生能源电量上网方面,与会的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也给予了声援。据他介绍,未来我国将不断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法制建设的研究工作,持续改进和完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我们将开展对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对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调研。”翟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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