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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巨资扶持新能源产业 重点扶持智能电网、储能电站等八大领域

发布日期:2015-07-08 来源:转载自网络作者:网络

  专项资金扶持新能源项目
 
  在上述新能源产业“八大金刚”中,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针对建设内容设立了不同类型的扶持专项,并施行不同的扶持方式。其中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按照股权资助、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和提升扶持专项、国家/省级项目配套扶持专项采用直接资助的方式进行帮扶。新能源产业相关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建设情况申报不同类型的补助。
 
  具体而言,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此次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资助。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各占50%。其中,股权投资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财政直接资助资金只可用于所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申请贷款贴息的新能源产业化项目的资助金额为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在针对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和提升扶持专项、国家/省级项目配套扶持专项的直接资助方面,前者可分别按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标准进行,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总投资的30%确定。后者则按国家/省资助资金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资助资金与国家/省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产业化项目建设所需的成套装置、设备仪器、相关软件及技术。
TAG: 新能源 资助 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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