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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局通报11月卷烟行业包装箱再环利用情况

发布日期:2014-12-25 浏览次数:47315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11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完成进度情况,以及今年1——11月份行业开展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通报指出,11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行业商业企业共计向同省(区、市)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715.31万只,单月返还比例为79%;其中辽宁、内蒙古、北京、河南、甘肃、上海、安徽、福建、江苏、黑龙江、浙江、陕西、贵州等商业企业当月返还同省(区、市)工业企业卷烟包装箱的比例较高。工业企业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102.71万箱,单月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10.27%;其中河南、安徽、广东、福建、云南、湖南、山东、江西、贵州、湖北等工业企业任务完成量较大。

通报总结了今年1——11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的总体情况。根据通报,1——11月份,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同省(区、市)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7317.78万只,累计返还比例为68.38%;其中福建、陕西、浙江、内蒙古、安徽、广西、湖南、北京、河南、甘肃、贵州、天津、海南、辽宁等14家商业企业累计返还比例均超过80%。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971.76万箱,完成行业全年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任务的97.18%;其中,福建、云南、安徽、贵州、浙江、河南、陕西、湖北、江苏、广西等工业企业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已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福建、云南、安徽、贵州4家工业企业已完成全年核定任务量的110%以上。

通报提到,今年以来,四川、重庆、青海、江苏、北京、天津等商业企业和陕西、上海等工业企业积极进行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明年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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