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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30%

发布日期:2014-09-29 作者:网络
        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加快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提出至2020年,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5万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达到5万辆。此前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包括:到2015年时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时产能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从2014年7月以来,多个部门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新政,业内表示,在目前国内一、二线城市车辆限购政策加剧,购车摇号难度大,但新能源车单独摇号甚至免摇号的优惠,在多个利好刺激下,或能刺激国内整个汽车市场需求爆发。

  工信部数据显示,2014年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5191辆,同比增长近11倍。面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各大汽车厂商纷纷发力布局。本月初,广汽集团和比亚迪股份合资成立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预计2015年9月投产。与此同时,从9月开始到2014年年底,多个厂商的新能源汽车将纷纷上市,其中包括东风日产旗下的电动车启辰晨风、江淮和悦iEV5以及比亚迪旗下的“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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