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本报记者从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从即日起,杭州市机动车环保排气检测与公安安全技术检验同步实行6年免检政策。
属于免检范围的新车(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新车除外),在注册登记后首次申领环保标志时,直接核发有效期为6年的环保标志。
已取得环保标志的属于免检范围的在用机动车(经环保部门排气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除外),在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后,在免检期限内可继续使用,直至免检期限到期为止。若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换发环保标志,可直接到杭州市环保标志核发点按有关规定申请换发与免检期限一致的环保标志,关于申领和换发环保标志的材料(申请表、行驶证和身份证)和手续与以往一样。
根据公交管〔2014〕13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免检车辆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具体车型以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规定为准。
但如果你的爱车存在以下两种情况,那还得按原规定的期限进行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经环保部门排气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
免检期届满或经环保部门排气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车辆,仍按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进行排气检测,检测合格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对于没有获得有效环保标志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按违反限行规定查处。
另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免检范围的外地车辆需要按照当地交管、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