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一重工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一案再次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无论说它是“中国企业赢得国际话语权的一个重要突破”也好,还是说它是“政治秀”也好。这或许是一个信号,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向成熟和理性,就应该懂得运用国际经济规则和法律体系去参与国际竞争。
自《可再生能源法》施行以来,经过近几年的时间,我国风电行业得到了全面、系统的发展,我国现已成为风力发电和风机制造大国,风电行业已具备“走出去”的技术和商务条件。
我国政府对中国风电企业“走出去”还提供了相关支持政策,例如:利用国家无偿技术援助支持在发展中国家开展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的资源普查和开发规划;采用国家政府间的无偿援助,支持中国风电企业承建国外风电项目;支持中国风电产业的龙头企业采用中国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支持海外重点国家的风电项目建设。
我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也提升了中国风电“走出去”的竞争力。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率先向中国有能力、有实力的风电建设企业和风机制造企业提供了“走出去”的融资支持,其他银行也在积极跟进,支持中国企业使用商业贷款参与国际风电总承包市场和投资建设市场的竞争。随着中国政府与亚非拉等地区新能源开发利用合作领域的不断加强,中国风电踏上了国家“走出去”战略升级的快车道。
风电机组认证机制,已成为我国风电产品出口面临的最主要障碍。国内企业在申请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时,往往存在着认证周期长、费用高等难题。甚至有些国外认证机构有意设置障碍,拖延进度,以此保护本国或本地区的风电产业。风电机组的认证方式不仅是技术“通关”的要求,同时也是无形的准入壁垒。
在认证服务方面,我们已经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华锐、金风依托鉴衡认证的证书已经成功进入多个国外市场,这也是一个产业链支撑企业开拓前沿阵地,伴随企业出海的先例。
提高我国自主风机设计制造水平,探索国际化道路,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逐步参与国际风电标准的制定,逐步谋取在国际风电标准体系制定上的话语权,及早确立中国风电标准的国际地位,为中国风电企业“走出去”扫清技术标准壁垒,是中国实现风电产业升级、成为风电强国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