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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补贴被骗逾16亿 涉及多家知名企业

发布日期:2013-06-23 作者:网络

    本来是为了节能产品和节能理念的政府补贴被反倒成为了部分企业的生财之道。21日,记者从审计署网站获悉,审计署对2011和2012年度中央财政拨发给天津、河北、上海、广东、四川等18个省、市的能源节约利用(21110款)、可再生能源(21112款)和资源综合利用(21113款)节能环保类三个款级科目资金(以下简称“三款科目”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包括格力、雪莱特光电、上海大众汽车等行业龙头在内的384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


    记者统计发现,广东有17个项目单位上黑榜,包括格力、TCL、格兰仕等家电行业知名品牌。广东格力两年时间骗取2157.76万元,在所有上黑榜的家电企业中骗款数额最大。


    格力两年骗补2157万元


    据悉,列入本次审计的能源节约利用(21110款)科目,主要包括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的节能家电推广、高效照明推广、节能汽车推广等内容。以节能惠民政策为例,2009年,国家开始推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对购买空调、平板电视、洗衣机、冰箱、热水器、节能灯和LED灯、汽车等产品类别中的节能产品进行补贴。补贴方式一般为,在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时,企业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后续根据企业向相关部门上报的节能产品销售数量和补贴数额,再由财政将补贴款打给企业。


    家电行业专家陆刃波认为:“国家实施节能补贴的本意是给消费者实惠,促进节能产品的普及和拉动产业升级,却有一些企业把补贴当成了生财之道。”


    根据国家审计署昨日公布的审计结果,共有六家家电企业上黑榜。其中骗取补贴数额最大的是广东格力,达2157.76万元。审计显示,在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中,广东格力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的方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2157.76万元。


    同时上榜的骗补金额较大的家电企业有TCL空调、格兰仕、长虹空调,分别骗补1830.88万元、1779.4万元、981.78万元,手段均为虚报高效节能空调销售或安装数量。


    专家称或仅是冰山一角


    根据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2011年到2012年,国家共安排了62.82亿元对节能家电产品进行补贴。审计结果中六家家电企业共骗补超过6000万元,约占国家补贴总额的1%。事实上,包括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此前的多轮家电刺激消费政策均有企业被曝骗取补贴的现象,一些行业人士也称骗补是行业潜规则,但是由国家审计署公开审计结果还是第一次。


    不愿具名的专家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可能仅仅是冰山一角。”该专家表示,国家审计署这次审计的时间范围和地域范围均有限,很难说已经公布的审计结果就能代表总体骗补数额。不过单单格力一家企业就骗补超过2000万元,还是让家电行业专家陆刃波感到吃惊,“一些小型的家电企业一年的利润也也不过2000万元,而格力作为空调行业的老大,两年光骗补就骗了2000多万元,这对行业影响非常大。”陆刃波表示。


    部分企业称会认真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国家出台节能产品补贴政策时,都会申明将对骗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但仍然无法杜绝部分企业的骗补行为。而以格力董事长董明珠为代表的行业人士,甚至多次站出来揭露行业骗补手法,也未能免于骗补行径。


    对此,记者昨日致电格力相关人士,但电话并未接通。TCL、长虹等则均表示对此尚不知情。仅有格兰仕集团向羊城晚报记者做出正面回应。


    格兰仕新闻发言人陆骥烈昨日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格兰仕高度重视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目前正在确认相关信息,同时会认真整改。”陆骥烈坦承,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客观上反映了多个行业的普遍状况,一部分骗补金额较大的甚至涉嫌刑事问题,还有一些情况相对复杂,客观上反映了相关企业在管理和监督上的难点。陆骥烈称,企业一般根据各地经销商上报的节能产品销售数量来统计总体销售数量,各地经销商并非企业的子公司,因此统计数据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陆骥烈表示,审计结果给企业“提了个醒”,企业会加强对渠道的管理。


    依法查处部分涉案人员


    根据国家审计署官网,2011年和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本级和转移支付给18个省“三款科目”资金818.83亿元,涉及8328个项目。“三款科目”资金的主要政策目标是推动工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废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本次审计延伸审计项目共5044个,涉及资金共621.09亿元


    审计发现,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占所有审计项目的约7%;共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其中: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三款科目”资金5.56亿元;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三款科目”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以“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获得“三款科目”资金8.35亿元。此外,还发现有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上述问题涉及的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


    国家审计署表示,审计指出后,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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