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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企业看新能源局新气象

发布日期:2013-05-13 作者:网络
   与国家电监会合并重组后,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有两件事最受关注。一个是新能源局的“三定”方案,一个是新能源局的工作重点,前者决定了能源局重组的架构和人事变动,后者决定了新能源局的工作思路,特别是诸如电改和新能源并网难等悬而未决的能源行业难题是否会被解决。
 
  进入5月份后,这两个方面都日趋明朗,能源局先是确定了能源局当前要突出抓好的10项重点,后又在5月3日确定了将启动开展4类18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调研。
 
  与此同时,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讨论通过了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三定”方案。虽然方案内容还没有最终发布,但5月9日能源局发布的一则“建立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基本描绘出了新能源局的架构雏形。
 
  在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之前,共设有10个司,而合并后的司或增至13个,其中政策法规司或改为法制和体制改革司,新增司分别为核电司、市场监管司和电力安全监管司,后两者职能此前为电监会相关机构职能。
 
  新能源局雏形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能源局的“三定”方案,其中包括新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但方案内容未最终发布。
 
  不过,5月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建立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则透露了一丝端倪。
 
  根据这则通知,能源局各司的名称发生了较明显变化。在合并之前,能源局共有10个司和一个中心,分别为发展规划司、综合司、政策法规司、电力司、煤炭司、石油天然气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机关党委)和国家石油储备中心。
 
  然而根据通知却发现,能源局出现了法制和体制改革司、核电司、市场监管司和电力安全监管司等新的设司。据了解,除核电司是去年年初既定成立以外,上述新司均与电监会合并有关,合并前,电监会的内设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厅(国际合作部)、政策法规部(电改办)、输电监管部、市场监管部、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稽查局)、供电监管部、人事培训部(机关党委)、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和安全监管局等。
 
  由此来看,除人事培训部(机关党委)外,电监会原国际合作部职能或并入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部(电改办)则与能源局原政策法规司合并为法制和体制改革司,而市场监管司和电力安全监管司则是在电监会原有机构基础上新设。
 
  也就是说,国家能源局和电监会合并后,内部设司或增至13个,其中确定新增核电司、市场监管司和电力安全监管司三个司,其他个别司也有相关合并调整。
 
  对此,一位能源局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确有此事”,但其未透露更为具体的信息。
 
  新气象
 
  除了“三定”方案,对于新组建的能源局来说,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也备受关注。
 
  上述通知即让外界看到了新的变化。通知对能源局各司建立国家能源局服务企业发展协调工作小组进行了安排。
 
  根据通知,能源局要求煤炭司、电力司、石油天然气司、核电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和国际合作司各自牵头成立服务相关企业的“科学发展协调工作小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要求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发展规划司等司和相关企业参加。
 
  按照通知要求,这些由能源局各司和能源企业参与的“工作小组”,将按季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通报每季度能源国内、国际最新形势和重大能源工作进展情况;了解能源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通知已经下发,目前还有具体展开和启动,这个小组主要是为了建立和企业的沟通,解决企业的困难。”上述能源局官员对本报表示。
 
  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也表示,“建立这7个小组的意义很大,这说明能源局在转变工作思路,从以往的管理型部门逐渐向服务性部门过渡。”
 
  调研与重点
 
  据了解,上述小组的建立背景来自于能源局日前提出的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调研。
 
  4月底,新履新的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能源局将进行4类18项调研,其中,四大类主要是国内能源发展战略若干重大事项调研、国际能源合作发展战略调研、能源科技创新重大任务调研和能源市场化改革和监管重大事项调研。
 
  具体地,国内能源发展战略若干重大事项调研主要是国内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潜力分析、能源战略基地与战略通道组织实施等重大问题对策措施研究、煤炭安全绿色开发战略措施研究、国内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对策措施研究、核电发展重大举措研究、水电发展战略举措调研、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举措调研、煤电基地及通道建设、节能减排对策措施调研等8个方面。
 
  国际能源合作发展战略调研则主要包括国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战略措施研究和国外煤炭资源合作开发战略措施研究两个方面。
 
  能源科技创新重大任务调研主要是能源科技创新总体战略措施研究、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战略措施研究、新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措施研究、非常规油气开发科技创新战略措施研究、电力储能与能源系统智能化重大技术创新调研等五个方面。
 
  能源市场化改革和监管重大事项调研则主要包括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重大对策研究、健全能源监管体系研究、能源体制专项改革措施研究等三个方面。
 
  据了解,目前该调研已经在5月初启动。“从调研的内容看,和以往相关调研的内容相差不大,不过这次比较全面。”林伯强表示,“毕竟调研刚开始,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其实,不仅是重大调研,4月底能源局还在局长办公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新组建的能源局的10项重点工作。
 
  这10项工作主要是研究制定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非正常弃水、弃风、弃光等现象,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意见;针对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落实办法;抓紧组织电网发展规划的论证和拟定;进一步深入分析东、中、西部地区能源供需矛盾,促进能源大基地、大通道建设;研究拟订或出台有关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积极探索深化能源改革的路径和重点等方面。
 
  “这10项重点工作都很有针对性,特别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工作方案、针对风电和光电的问题进行着重解决,同时对争议较大的电网发展规划要求进行论证等,都是当前的能源问题热点。”林伯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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