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须知
1.请您核对登机牌上所列的姓名与航班号无误。
2.在城市候机楼已办理值机手续的旅客,须在航班起飞前30分钟到达机场;如需办理托运行李的旅客,请于起飞前40分钟到机场特殊服务值机专柜(非东航航班在15号柜台,东航航班在2~5号柜台)自行办理行李交运手续。
3.免费行李额:头等舱40公斤/人,公务舱30公斤/人,经济舱20公斤/人,婴儿无免费行李额(海航、川航、国航婴儿有10KG的免费行李额),行李超重请缴纳逾重行李费。
4.禁止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5.在通过安全检查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登机牌,并遵守有关安检规定,需特别提示的注意事项如下:
● 禁止旅客携带和托运打火机和火柴。
●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收开瓶检查。
● 当旅客携带供个人使用含有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及电池的日用电子设备(包括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摄像机等)时,这些设备应当被放在手提行李中,随时携带。
6. 酒醉旅客即由于酒精、麻醉品或其他毒品中毒,会给其他旅客带来不愉快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承运人原则上不予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