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职权:修改章程;审议业务活动计划;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本联盟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罢免、增补理事长、常务理事;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监事职权:检查本联盟财务;对本联盟理事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本联盟理事长的行为损害本联盟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发现本联盟运作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由本联盟承担。
理事长:理事长由理事会推选产生,理事长是本联盟的最高决策人和组织人。
理事长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指导秘书处执行理事会的决议;负责组织项目的专家委员会。
常务理事: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向理事会负责,负责日常重要事情的决策,负责监督执行本联盟章程和理事会决议,审议理事会方案。
常务理事职权:聘任或者解聘本联盟秘书长;吸收新的理事单位成员;内部机构的设置;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它理事会授权的事项。
理事会秘书长:本联盟理事会设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秘书长负责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协调办公室、产学研项目组、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和责权利保全项目组的日常工作。本联盟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秘书长职权:主持联盟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联盟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订联盟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办公室、产学研项目组、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和责权利保全项目组的日常工作;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收集和处理企业及高校院所的其他建议。
专家委员会:由理事会根据研究的技术方向确定专家小组。
专家委员会职责:研究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研发项目,审核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预算与项目计划,并向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报告。
秘书处职责:起草理事会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各项会议和活动,组织协调各项目组的工作,负责联盟财务管理、接待后勤、宣传公关等工作。
信息与战略研究中心:信息与战略研究中心为企业及高校院所提供资源共享、服务共享的组网式服务,建立稳定的信息集散中枢,对行业动态进行持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