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发展宏观环境良好
目前,国内对核电发展的认识逐渐统一。国家首次明确核电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战略地位,确定了“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方针,为核电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明确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核电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将从现在不到2%提高到4%,我国核电进入到批量化规模发展的新阶段。
经过充分论证,我国核电发展技术路线已经确定。坚持发展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技术路线,实施中采取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与此同时,为使我国核电建设不停步,满足电力发展需求,以现有成熟的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为基础,通过设计改进和研发,自主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此外,我国核电体制机制调整已有所突破,一批核电项目已经启动,我国核电发展的宏观环境良好。
核电建设运行成绩显著
我国已先后建成了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三大核电基地,已有11台机组投产运营,装机容量为908万千瓦。截至目前,我国核电站的安全、运行业绩良好,运行水平不断提高,运行特征主要参数好于世界均值,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环境监测表明,我国核电站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对周围环境没有带来任何不良影响。
国家已批准了广东岭澳二期、浙江秦山二期扩建、辽宁红沿河一期和福建宁德一期工程共计12台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1210万千瓦。
为提升核电自主化能力,我国引进了美国西屋公司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建设浙江三门和山东海阳两个自主化依托项目,目前,项目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开展中,计划2009年3月首台机组开工。此外,为满足核电发展需要,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实施中,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批开工建设。以上项目机组共17台,容量1940万千瓦。
核电项目选址工作已遍及全国18个省(区、市),据统计,除已建和在建工程外,沿海地区开展前期工作已较充分的厂址有近6000万千瓦,为核电下一步扩大发展规模提供了厂址保证。
目前,我国已与近3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双边或多边核能合作协定,与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核电发达国家建立了双边核能合作机制。向巴基斯坦出口的恰希玛工程是我国最大的成套机电出口项目,被两国领导人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目前,一期工程已经竣工,运行情况良好,二期工程进展顺利。为利用国际铀资源保障核燃料供应,我国积极与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纳米比亚等国谈判签订天然铀长期采购合同;积极推动在尼日尔、蒙古等国铀资源的投资和探矿工作;与阿尔及利亚、约旦等国家铀资源开发合作正在积极洽谈中。为国内企业海外铀资源开发和贸易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