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下,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科研院所等责任主体的作用,实现平台的多方共建,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5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公共技术平台:针对技术的研究开发、产品的验证测试和质量检测等需求,整合全行业的技术资源,提供面向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面的共性技术服务。
应用推广平台:针对前沿技术、解决方案、科研成果、专利等内容,为使用者提供最直观的使用体验和前瞻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平台:建立覆盖支撑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关键技术和产品及关键应用领域的专利数据库,建立动态的物联网知识产权数据监测与分析服务机制。
信息服务平台:为政产学研用各类主体提供及时、丰富的物联网各类信息,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和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协调物联网在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作,解决物联网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安全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二)营造政策法规环境
加强对国内外物联网发展形势研究,做好政策预研工作,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加强政策协调,制定促进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法规。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增加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产业化专项等对物联网的投入比重,鼓励民资、外资投入物联网领域。积极发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林业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四)注重国际技术合作
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鼓励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物联网产业研究,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大力支持我国物联网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持续拓展技术与市场合作领域。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和落实相关人才引进和配套服务政策。以良好的服务稳定人才,努力做好引进人才的户口管理以及子女入学、基本养老、基本医保等配套的公共服务,有计划地改进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创造适合人才事业发展和健康生活的生存环境。加大力度培养各类物联网人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