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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器人企业最高可获3000万资助

发布日期:2016-11-09 浏览次数:44583 来源:深圳晚报作者:网络
 
 
▲阿尔法机器人。深圳晚报记者 黄铭 摄
 

       深圳晚报讯(记者 陈逸群)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又迎“大礼包”。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发布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最新一批扶持计划,政府将采取股权投资、直接资助和贷款贴息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资助,项目扶持金额最高达3000万元,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在12月1日前进行申报。
 
       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此次扶持的重点项目包括市级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新能源产业则重点扶持太阳能、核能、风能、储能电站、生物质能、页岩气、新能源汽车以及智能电网等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
 
       而节能环保产业扶持政策主要是支持《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项目补贴最高达3000万元
 
       扶持计划提出,财政资助资金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其中,政府股权投资资金为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资助资金按经评估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且不超过政府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
 
       获得贷款贴息的项目,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对项目直接资助的,则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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