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份“十二五”主要煤化工政策
发展煤化工产业的主要省份,如新疆、陕西、山西等地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煤化工产业布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方面积极推动煤化工项目发展,2012年2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十二五”期间引进一批大型煤化工项目,加快建立伊犁、准东、库拜、和克煤化工基地建设。到2015年将新增煤焦化800万吨、煤制尿素260万吨、二甲醚80万吨、煤制天然气600亿立方米、煤制油360万吨、煤制烯烃100万吨、煤制乙二醇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煤化工项目配套煤炭资源的管理,2011年1月发布《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暂行)》,指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将坚持“以项目配资源”原则并注重项目实际投入与转化,申请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项目,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发展规划外,用于煤电、煤化工等的煤炭开发项目的就地转化率须达到60%以上。
陕西省
2011年 1月出台《陕西省“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重点建设陕北大型煤炭示范、现代煤化工综合利用等“十大基地”,榆神煤化学工业区、渭南煤化工园区等“十大园区”。推进神华陶氏榆林煤炭综合利用、延长延安煤油气深度开发、靖边循环经济产业园等一批重大资源转化项目。加快煤制甲醇制烯烃技术产业化,构建煤制油气、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醋酸四大产业链。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形成综合化工产能4000万吨以上。
山西省
2011年11月出台《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计划到2015年,山西全省要形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甲醇合成烯烃项目,初步形成焦化产业“以化为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