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人工业驾驶车辆安全标准ISO 3691-4和欧盟《机械法规》都发布了更新版,ISO3691-4在技术细节上做了进一步升级,同步呼应《机械法规》的一些新要求。ISO3691-4告诉用户如何进行AGV和AGV系统的设计和验证,《机械法规》则告诉用户从法规角度来说的合规性要求。
如此一来,制造商、集成商和最终用户被牢牢绑定在同一根责任链上,三方必须联手在2027年1月20日大限前完成合规。如果错过窗口期,AGV项目则可能被叫停、罚款甚至召回。
安全功能:硬件只是门票,系统才是核心
很多人以为只要有人员检测的硬件达标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新版本的标准把“人员检测”拆解成了三个层面:
l 车体自身的冗余制动和扫描仪
l 现场分区速度策略
l Hand-over区域的互锁与光幕
只要任何一层出现盲区,就要用限速或额外的人员检测装置(如安全扫描仪)进行补位。在顺序上,应该要先画“AGV系统安全分区”,再定“安全功能需求规范”,最后才选传感器。如果顺序上搞反了,会导致成本的大幅增加。

网络信息安全首次写进法规,别等黑客来敲门
机械法规首次把网络安全纳入了强制范围,过去那种在调试口插上U盘就能改参数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新的《机械法规》要求保留至少一年的变更记录,任何一次安全参数的修改都要留下痕迹:谁进行的修改、什么时候进行的、修改了哪些地方都必须有变更记录,并且能够一键导出。
除此之外,制造商必须要在说明书里给出十年的安全补丁计划防止由于系统漏洞造成的恶意攻击。也就是说,未来CE标志需要附带一份“网络安全档案”,如果缺
失,就不算合法销售。
运营商只要“改了车”就成了“制造商”
最终用户觉得“车是供应商的,责任自然也是供应商的”,但新规明确:只要现场对AGV做了实质性的修改——如加一节拖车、把运行速度从1.2米/秒提到1.5米/秒、更换不同品牌的激光雷达等,用户就立刻被法律定义为“制造商”,必须重新做符合性评估、重新贴CE。很多“看上去微不足道”的改动,如不按照合规要求做,往往会导致巨额的罚款,最稳妥的做法是:任何变更前先写评估表,再找第三方做差距分析,然后备案,可以省却后续无数的麻烦。

有人担心“合规太烧钱”,但其实“早合规反而能赚钱”。随着2027年大限之期的临近,不少最终用户已经把“符合2023版ISO 3691-4”写进了招标文件,早一天拿到证书就意味着更高的中标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