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们对工信部和环保部发布的《准入条件》进行解读可以发现,抬高了的准入机制不仅在减轻产业发展重负、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上发挥了门槛的作用,而且在企业新建初期就满足新的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等方面的要求起到了预防、推动的作用。这说明我国准入机制的建成也日益完善和理性。单从环保方面来看,《准入条件》中提出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并使其符合本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这些要求已经不再片面限制新建企业数量,而指向了使企业保持高品质运行,满足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这是一种政策监管到防治推动上的过渡。
分析指出,铅酸中的铅含量目前已经被我国列为5种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而铅蓄电池行业也被列入5大防控重点行业之一。这说明新的规划已经开始强化环境治理的力度和范围,在经济运行和环境承受力两者间保持一个基本平衡。为了加快整治铅酸电池行业的污染现状,《准入条件》还要求“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避免“血铅”事故的再次发生。
我国不仅是铅酸电池的使用大国,而且每年仍有大量的铅酸电池报和被不正当处理,《准入条件》对此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对小作坊式的回收进行监察,并提倡实行生产责任延伸制,使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尽快建立回收系统,尽快与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进行合作,推进完整的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体系的建成与完善。
分析指出,我国颁布的对于铅酸电池的整顿方案已经能在不同立足点上思考经济建设的多方面问题,特别是不仅着重淘汰了近七成的落后产能,而且也顾及了环保领域的建设,使行业的发展更加健全、稳健、良性,推动电池行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