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双向进入获实质突破
2010~2012年,三网融合第一阶段已经完成,回顾历时三年的第一阶段,从时间点上可进行如下划分:2010年1月13日~6月30日,广电与电信就内容集成播控平台的归属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与博弈;2010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三网融合开启第一批试点;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三网融合开展第二批试点实践。
经过三年的试点实践,三网融合第一阶段的四个主要目标基本完成。首先,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方面,2012年10月,工信部、广电总局同步签发了国家第一阶段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广电、电信企业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批复,标志着三网融合第一批12个试点地区首获双向进入许可。随后,天威视讯与电广传媒分别发布公告,宣布两家公司已获批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及国内IP电话业务。
“虽然目前仅有首批12个试点城市获得双向进入许可,但是这具有标志性意义,表明我国三网融合在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吴纯勇表示,“同时,比牌照发放更具意义的其实是具体业务的开展,可以看到,第一阶段期间,有一些地市的电信运营商和地方有线开展了多项对方领域的业务,为下一步扩大双向进入的地区范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分批次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方面,可以看到,第一批12个加第二批42个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已如期开展,目前各个地区的试点方案已经基本上报完毕,并且已经在IPTV、打包融合套餐方面探索出了可后续推广的模式。
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面,虽然目前其尚未挂牌,不过省网整合已基本完成,并且组建方案也已获批,由财政部出资,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注册资本45亿元。但由于其将采取“先挂牌,后整合”的组建模式,所以如何收编已经上市且估值较高的地方有线成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最大的组建障碍。
344、181号文理顺主体矛盾
除了上述三个方面外,以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为代表的政府机构在探索三网融合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每每在博弈最激烈之时出台的政策不仅理顺了三网融合的主体矛盾,更奠定了三网融合的基本产业格局。
三网融合第一阶段,在广电总局、工信部出台的各种文件以及主导的各项活动中,最具产业意义的有四个,分别是344号文、181号文、IPTV总分平台的设定以及“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启动。
自2010年1月13日启动三网融合实践,广电与电信系就集成播控平台展开了为期半年的激烈争夺,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7月13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局[2010]344号),规定未来IPTV播控平台将采取两级构架,中央电视台设立IPTV集成总播控平台,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联合建立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344号文的出台,不仅明确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两级架构,更意味着广电总局将集成播控平台给予了电台电视台等事业单位,电信运营商无缘集成播控平台,至此三网融合最大的利益博弈点——集成播控平台领域的格局已经确定和理顺。”吴纯勇表示。
除IPTV外,互联网电视也是典型的三网融合业务,2011年10月28日,为规范互联网电视市场,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方必须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或与牌照方合作。“181号文的出台不仅规范了互联网电视市场,并且标志着国内互联网电视产业正式开启商用发展阶段。”优朋普乐副总裁甘辛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