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电梯行业进入全新的发展模式,其标志性事件为
新法实施的第一年,注定会有一些新的情况发生。为了让读者更加深入全面了解2014年我国电梯行业发展,本报《电梯周刊》对2014年行业重大新闻事件进行分析盘点。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专业机构担负技术监督职能和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四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模式。
法规还 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证"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都有相应的安全信息记录。此外,法律还特别明确了住宅电梯由物业公司负首要责任。法律规定,小区 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管理电梯,应承担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这意味着今后涉及到住宅电梯的维修、保养、事故救援,首要责任人为物业公司。
《特种设备安全法》强调各方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政府采购与电梯安全研讨会召开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处处长殷永炜在论坛上做了主题发言,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电梯处处长张宏伟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了解读。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常务副总编辑张松伟主持论坛。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以及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山西大同等重点省市政府采购中心代表介绍了电梯项目的采购经验,并与政府采购用户、电梯行业人士、业内资深专家、部分优秀供应商代表就如何提高电梯安装维保质量、确保电梯安全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呈现采购规模增长速度快、华东地区电梯采购领跑全国、保障房电梯采购唱主角、医疗教育系统电梯采购增长明显、电梯服务采购走俏政府采购市场等五大特点。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未来制造企业应承担更多的安装、修理、改造、维保责任,进一步确保电梯安全。
广东审议通过电梯监管改革方案
会议指出,电梯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查和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依法监管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
会议审 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明确电梯安全权责关系,落实使用管理权者第一责任,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使用管 理权者对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改革电梯维保运作模式,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体的维保体系;改革电梯检验体制,将法定定期检验与政府监督检验相分离;建立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电梯安全救助赔付能力;将电梯维护纳入住房维修范畴,完善电梯修理资金制度。
构建电梯监管长效机制
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电梯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崔钢、中国电梯协会理事长李守林在会上发表讲话。亚太地区、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代表介绍了电梯监管模式。全国重点省市 质检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及特检院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电梯责任险推广、96333应急平台建设、电梯物联网等话题成为研讨重点。
面对我国电梯安全形势,崔钢表示:"监管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事前审批和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宏观调控,加强部门合作和社会监督,努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其中,完善法规体系,建立清晰的安全责任链条;提高行业透明度,发挥市场淘汰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进检验改革,提高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服务,建立社会救助和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机制成为未来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创新的重点。
2014中国国际电梯展举办
本届展会继续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主管单位及德国、土耳其、印度、俄罗斯、韩国、日本、巴西、意大利、波兰、伊朗等国际电梯行业组织的大力支持。
本次展览共使用了9个展厅,3个整机馆和6个部件馆。参展企业超过800家,展出面积达到8.
日立、通力、迅达、东芝、富士达、康力、江南嘉捷、广日、上海永大、申龙等主流电梯制造厂家亮相展会。西子、通润、KDS、广东合普、宁波申菱、许昌博玛等零部件厂家参加了展会。
值得注意的是,行业领导品牌上海三菱电梯缺席本届展会。迅达电梯近10年来首次参加中国国际电梯展。
据记者观察,安全与节能依然是各大电梯厂家展示的重点。此外,智能电梯和超高速电梯技术成为展会新亮点。
百余部假冒电梯案告破
2014年10月,湖北荆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假冒伪劣电梯案,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这起案件涉及百余部假冒电梯,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用没有任何质量保障的拼装电梯冒充西门子、三星等品牌产品,销往全国多个省份的酒店、超市、公司、小区等。
由于假冒伪劣电梯大量销往全国各地,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公安部经侦局发起了全国打击售假集群战役。湖北、广东、福建、重庆等地公安机关共查获以"东莞西门子电梯"、"东莞三星电梯"、"柳州富士电梯"等为名义销售的伪劣电梯共计100余部。
针对这一案件,国家质检总局责成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等省市质监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嫌假冒电梯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根据相关线索,对该案涉及的假冒电梯逐台清查,立即依法封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乘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