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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1年至2013年光伏“双反”大事件

发布日期:2013-05-28 作者:网络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3年


    3月6日--发起对中国光伏玻璃反倾销调查,宣布从3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强制进口登记。


    5月8日--欧盟委员会同意向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板征收惩罚性关税。欧在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刊物上公开决定之后,该惩罚性关税将于6月6日起生效,税率平均为47%,为临时性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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