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稳企暖企力度
1.落实和完善惠企财税政策。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孵化载体税收优惠等惠企政策应享尽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投入等奖补政策。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单列一定预算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
2.持续开展暖企服务。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流程,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起,取消纸质材料报送,实行告知承诺制。
3.支持省内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出台实施《广东省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实施细则(试行)》,对省内单位牵头或参与国家有明确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国拨经费达到一定金额的,省级财政按不高于地方财政应配套经费的50%予以配套,力争省市县(区)等地方财政共同对国拨经费的配套比例达到1:1,更好支持国家项目实施 。
4.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
二、推动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5.加大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通过加大对省内天使投资补助力度、探索设立省天使投资母基金等举措,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力争全年带动省内创投机构投资科技企业超500亿元。推动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等国家级基金聚焦我省重大科技成果开展股权投资,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6.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科技型企业。全面摸查各类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推广开展“广东科企支持贷”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属融资服务。优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力争今年全省科技企业贷款新增额超过3000亿元。梳理全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清单,争取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更多落地广东。
三、加大高技术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力度
7.提升高新区创新服务效能。
8.加快构建产业集群创新体系。构建从源头创新、核心技术攻关到产业应用的技术创新体系,编制二十大产业集群关键技术清单、重点产品清单、研发机构清单与产业地图,聚焦各产业集群突出短板和弱项,推进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以促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应用,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产业升级。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抓手,构建产业发展支撑载体。以推进全省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前瞻支持一批前沿学科特色鲜明、先进技术优势明显的未来产业,培育经济新动能。
9.加快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加快省实验室体系布局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推进15项以上投资超亿元的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重点加快省实验室、高水平研发机构等建设进度,有效促进年度投资计划超额完成。支持新型科技基础设施用实用好专项债券。
四、加大科研攻关对产业发展支撑力度
10.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支持重点产业稳链补链强链。重点实施“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广东强芯工程”“璀璨工程”,启动“工业软件”“芯片设计和制造”“显示制造装备”战略专项,省市财政联动社会投入超过500亿元,支持不少于100项“卡脖子”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新引进100家以上产业链企业落户广东,培育产值超10亿元的科技领军企业不少于5家。
11.加快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拨付进度。在保障监管的前提下,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立项后经费拨付方式,实现由三期拨款改为两期拨款,首期拨款比率提升至60%。优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拨款路径,对由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非预算单位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原来的“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局—承担单位”改为“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承担单位”,优化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拨付进度。
12.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
各项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规定时限的以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